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評審委員會
關于印發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科研院所、高校,有關企業: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桂糖〔2022〕13號)等文件精神,為落實好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工作,經研究,現將《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項目申報指南》印發你們,請按要求及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評審委員會(代章)
2022年7月28日???(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桂糖〔2022〕13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甘蔗新品種研發選育工作,推進突破性甘蔗優良品種的推廣應用,激發育種者積極性,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甘蔗優良品種的育種者,包括選育單位、團隊及個人。
二、申報時間
請申報主體于2022年8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電子掃描版發送電子郵箱:gxtybtlc@gxi.gov.cn。紙質版報送地址:南寧市青秀區青山路8號706室。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品種在廣西2021/2022年榨季的入榨量達到100萬噸以上(入榨量由制糖企業提交評審委員會)。
2.申報品種應獲得農業農村部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證書,且品種登記證書載明適宜種植區域包括廣西。
3.申報品種在區域試驗中應比對照品種增產,成熟期蔗糖分應達到14%以上。
4.申報品種屬于境內自主研發選育品種。
四、申報材料
1.廣西甘蔗優良品種選育后補助獎勵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
2.農業農村部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證書掃描件和紙質復印件。
3.品種參加區域試驗情況報告(由育種者或區域試驗主持單位提供)。
4.申報主體所在單位公示材料。
5.申報主體承諾書(見附件2)。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主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
1.凡存在知識產權以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爭議或正處于訴訟、仲裁或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程序中的,在爭議解決前不得申請。
2.未完成農業農村部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的,不得申請。
3.后補助項目申報應實事求是,不得虛報冒領、弄虛作假。審核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且同一申報主體三年內不得申報后補助項目。
(二)請育種者所在單位嚴格把關,對申報材料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并出具意見。
(三)逾期不再受理。
(四)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糖業發展辦聯系,聯系人:熊名正,聯系電話:0771-5829237(兼傳真),13517708895。